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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设计学院美术馆安全和管理规章制度

美术设计学院美术馆是艺术的展示平台具有展示美术精品、向群众进行审美教育、组织学术研究、开展文化交流等多职能的实训展示室。为加强美术馆的建设和管理,试行如下规范:

看展事项

  1. 览期间,展厅工作人员应维护展厅以及观众参观时的良好秩序。

  2. 进入美术馆必须着装整洁,大方得体。

  3. 展览期间展厅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在展厅内喧哗、抽烟、打闹等。

  4. 管理维护好所看管的展览大厅及相关空间场地的设施和卫生。随时保持美术馆办公室及场馆环境干净、整洁、美观。及时倾倒垃圾。

  5. 展览期间观众禁止携带食品、饮料入场。

  6. 展览期间观众禁止触摸、挪动展品及相关展览设备。

  7. 禁止观众跨进一米线区内,以保证展品安全

  8. 如发现展厅内拥挤,展馆工作人员有权安排观众分批入场。

  9. 随时保持展馆区域内的物品摆放规范整洁。

  10. 爱护美术馆各项设备设施,不准私自动用美术馆设施物品。如有需要应知会实训中心并做好领取记录。

  11. 对进入美术馆的客人要热情礼貌,举止稳重大方。

  12. 美术馆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设备添置登记,画台要摆放整齐。

  13. 每次闭馆时关闭空调、电脑、灯等一切用电设备,并关窗锁门,做好安保措施。工作完毕后及时清理杂物、用具等,资料要及时存放,保持工作环境整洁美观。

  14. 爱护美术馆各种办公用品和设施设备,严禁刻意损坏,本着节约原则使用,杜绝浪费。


    二、消防安全


1.主办方、参展单位在展馆内的一切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展馆相关规定。

2.展区内全面禁烟,凡在展厅、走廊、通道、楼(电)梯等场所吸烟者,视情节从重处罚。

3.在展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以及含有放射性、有毒、有害、腐蚀性的危险品或装置进入展厅,在展厅内不得存放和使用压力容器。

4.展厅内严禁使用电锯、电刨、电焊机,不允许进行锯切、重锤作业,如需要请与相关部门申请。

5.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拆改展馆固定设施,不得在展馆门、展墙、柱子及地面打钉或凿洞。如有发现,视损坏程度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6.展馆内以静止状态展出的用油机械、车辆等展品,油箱内不得存放燃油。

7.租用区域以外的所有区域皆视为公共区域,公共区域的使用应事先征得场馆方的书面同意。

8.在展厅租用期间,展会证件持有人可进入主办机构租用区域并在此区域内工作,但不得进入场馆内未经许可的区域。

9.若发生燃、爆等突发事件,要保持冷静,服从工作人员和保安的指挥,尽快疏散到馆外安全区域。

10.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A、严禁将展品悬挂在消防、配电、空调等设施或天花板上,违者展馆有权要求违规者无条件立即整改。

B、严禁在展厅外摆放展品,展品不得堵塞通道、疏散出入口、电梯门、电箱以及所有通向消防设施的过道。

C、展厅通道不得少于3米,消火栓正面1米和灭火器周边1.5米范围内不能摆放任何物品。

D、严禁围拦、占用消火栓位置;严禁损坏和挪用消防器材。

E、场馆展品的布置应确保消防报警系统、监控系统、自动喷淋的正常运行。

11.电器设备的安全防火规定参照《用电管理规定》执行。

12.布展及展览期间,主办方及参展单位额外用电一律要向本馆相关部门办理用电申报手续,不得私自拉接,否则予以相关处理。

13.如发现电路故障应及时向本馆相关部门取得联系。

14.认真做好闭馆前的清场工作,关闭展位电源,确保闭馆期间安全。

15.闭馆后参展人员和观众不得在场馆内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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