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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人员考核制度

一、 考核对象
凡从事实验室工作的人员都列为本考核办法的适用对象。
二、 考核内容与标准
实验室人员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德,考核的要点是:政治立场,思想品德,教书育人,因人施教,服务态度,服从分配,团结协作的态度。
能,主要考核实验人员能否圆满完成学校制定的“岗位职责”规定范围内的相应职务的工作要求。综合考核如下四个方面的水平与能力:
1 实验教学讲课、辅导(指导)、批改实验报告等的水平;
2 实验教学的准备、开设实验、制作教具的能力;
3 仪器、设备安装、调试、使用、维护管理、功能开发等能力。
勤,考核的主要内容是事业心、工作主动性、遵守劳动纪律方面。实验室专职人员实行坐班制。
绩,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实验教师年完成的实验课时数。

三、 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级。
四、 考核程序
1.实验室要严格考勤制度,学校有专人做好日常的考勤记录。
2.每位实验室人员都要对自己本年度完成的任务,工作态度等情况进行小结,学校根据本人的小结,完成任务情况,听取群众意见,确定考核等级。

五、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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