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专业下学期教学实施计划 各教研室根据该学生班的教学计划,制定的相应班级的教学安排和各门课程的教学进度。在实际教学计划执行中如需变更,须在分专业下学期教学实施计划报送教务处前(6周前)经课程所在教学系教研室主任批准并填写教学计划微调表,经学生所在学院、课程所在学院批准后与分专业下学期教学实施计划送教务处,经教务处和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2、教学任务
①教学任务指学校及各二级学院的所有教学任务,包括本院、培训中心、成人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各种短期培训班等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教学及实践教学任务,各种课程和学校、学院组织的监考任务,选定、编写教材及教辅材料,学校、学院立项的教育教学建设项目,专业、学科建设方面任务及其它教学任务等。
②认真、努力完成教学任务是专职教师最主要的职责,本院教师应无条件执行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
③教学任务安排由各系教研室负责进行,教学任务安排应统筹考虑所有教学任务(学校本部和各二级学院的所有政治理论课程、实践课程,合理分配教学资源(师资、实践设备),充分考虑教师的进修、科研工作。
④校内其它单位开办的各种培训班教学任务由开办单位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统一安排,本院教师不得私自接受本校其它单位的教学任务。
⑤所有教学任务在系教学秘书处统一汇总,形成“教学任务及教学进程汇总表”,任何教学任务变动后,任课教师、系教研室均应向教学秘书通报。未向教学秘书通报的教学变动,如出现教学任务安排冲突(如监考、安排新教学任务),造成教学事故,由责任教师、系教研室主任负责。
3、教材征订及教辅材料计划
①教材及教辅材料建设是学校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的质量。
②每学期第4周前,各系教研室组织教师认真查阅新华书店发行的“征订目录”,充分讨论,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提出预订书目,填写“教材预订计划表”,系主任签署意见后,一式两份交教材科征订教材及教辅材料。
③因下列原因造成教材错、漏订,由各系教研室当事人负责:
未按时上交“教材预订计划表”;
未完整填写书目代号、出版社、书名、作者等或填写有误;
未能认真核实教学计划造成教材漏订;
未经教务处批准调整课程安排或调整后通知教材科时已来不及调整教材。
④自编教材(讲义)及教辅材料须是经过进入学校“年度教材建设规划”的,填写了“自编教材(教辅材料)申请表”及“自编教材(教辅材料)审查表”,经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的教材及教辅材料。
⑤自编教材(讲义)及教辅材料必须在使用前4个月交稿,没有提前交稿,影响教材使用造成教学事故,由编者负责。
4、教材选择的原则
①选用的教材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阐述本学科的基本规律。
②选用的教材必须具有与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前瞻性,能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③选用的教材应该与本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相符,其基本内容应符合本门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阐述应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便于自学,有利于提高学生的专业水平。
④选用的教材文字应当准确、流畅,文字和符号必须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正确、清晰,文图配合恰当,定价合适。
⑤选用教材的顺序为: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面向21世纪教材”和教育部(市教委)推荐教材。
⑥在国内现有教材很难适应教学需要或尚无规范教材的情况下,可以组织以该学科(专业)带头人为首的任课教师编写教材。
4、课表编排的程序
①由系教学秘书整理出下一学期各专业、班的开课情况统计。
②根据开课情况认真研究,合理安排任课教师,形成初稿。安排任课教师时,各教研室应根据下学期的教学工作任务和教师的配备情况,合理安排教师的课程教学任务。安排课程教学任务时应充分征求教师本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教师对排课的建议和要求由教师以书面形式通过教学秘书向系提出。
③分管教学系领导、教学秘书和各教研室主任对“教师教学安排情况统计表”初稿共同进行研究、协调,统筹安排。
④每学期的教学任务安排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一律不允许整体性调课或重新排课。
5、排课原则
①根据教学计划充分利用教学资源、教室等条件,上午、下午及晚上均可安排上课。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上午应多排课,辅课一般排下午或晚上,在资源不足的情况下,课排在晚上或双休日。
②以完成学校专科教学工作任务为主,任课教师不得以各类培训班、短训班教学任务或院外兼课、代课、以及与教学无关的工作为由提出特殊条件或要求照顾。
③课表一经排定并打印下发,将不再变动,特殊情况须主管教学系领导同意后方可变动。
6、教学任务调整
①课程教学任务安排是教学实施的依据,原则上不应随意变更。课程教学任务安排的调整必须是在课程开出的上一学期进行,应由各教研室提出申请,由分管教学系领导批准后,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执行。
②不允许教师私下接受和变动教学任务(私自上课、请人代课、变动时间、变动教室、停课、提前上课等),一经发现按教学事故处理。
③教师应尽量减少课程教学任务安排的调整及教学实施计划的调整,教学实施计划及课程教学任务安排的调整率是教研室、教师考核的重要指标。
7、教学总结
学期结束时,教研室要组织教师认真进行教学总结。总结包括: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改革的情况,教学中的经验和体会,存在问题与今后的改进意见等。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教研室每学期要对教学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形成书面意见分管教学系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