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档案

2010-05-07    点击:[]

一、建立健全教学档案的目的 凡在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载体材料均属教学档案。教学档案是教育实践和教学研究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文字资料,它是教学过程及其质量的客观记录。教学档案管理作为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纳入各级教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并作为考核教学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

二、教学档案的内容、保存范围、责任单位和时限

1、教学文件

①教育部、市教委、学校颁发的各种教学管理文件(行政秘书;永久);

②学院的教学管理文件及有关规章制度(行政秘书;永久);

③教育教学项目立项申报及审批的相关材料(行政秘书;永久);

④专业教学计划审批备案材料(行政秘书;永久);

⑤教学大纲、社会实践教学大纲(行政秘书、教研室;10年);

⑥教学检查、教学质量评估材料(行政秘书;永久);

⑦教学经验总结、教学质量监控材料;教学质量评价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材料(行政秘书;永久);

2、教务档案

①学期教学任务汇总表、实践教学课表(教学秘书;永久)

②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教学秘书,教研室;10年)

③全体教师课表、教学日历计划表(教学秘书;10年)

④ 任课教师教学实际工作量汇总表(教学秘书;10年)

⑤教学工作、教研活动记录(系、教研室、教学秘书;长期)

⑥实践指导书,课件、教材、教学辅助资料(教研室、教学秘书;长期)

⑦教研论文(教学秘书;永久)

⑧教学计划微调表、调课申请单、调课计划单(教学秘书;10年)

3、课程教学档案

①各类考试试卷(教研室;10年)

②部分学生作业(经教师认真批改)、实践报告(教研室;10年)

4、学生学习档案

① 班级学生记名册 (教学秘书;永久)

②学生考核成绩册(教学秘书;永久)

5、其他教学活动、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中形成的重要材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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