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范围
1、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宣传部、省教育厅和院党委下发的有关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政策;认真执行学院教学、科研等职能部门有关教学、科研的规定。
2、负责全院各教学系、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课程包括:公共课政治理论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形势与政策。
3、负责本教研部教学文件和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和实施。
(1)制定教研部学期工作计划和进行教研部学年工作计划总结。
(2)依据教育部有关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规定,结合我部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制定、修改和实施各部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大纲并检查实施落实情况。
(3)督促检查教师个人教学文件的制定和完善,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即教学进度、周教学计划、教案、讲稿、课件、试卷分析、考试管理等。
(4)制定完善本教研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病并督促、检查执行落实情况。包括:集体备课制度、业务学习制度,教师培训进修,报刊资料订阅,教研部例会和教研室日常管理等。
4、探索、改进和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支持教师围绕教学工作和主动承担科研课题,以科研粗脚,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的水平和质量。
5、发挥教研部教师在学院政治思想理论建设和和谐校园文化活动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教师积极参与学院的业余党校、团校、教职工理论学习和学生社团等活动;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学术讲座、讨论和研讨等活动。
6、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马列部主任岗位职责
1、在院党委和主管院长领导下,全面主持本部门的教学工作。
2、制定实施本部室教师教师队伍建设计划,不断提高全体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
3、负责召集部务会议(或部党政办公会议)协调和督促各教研室开展工作;经常了解教学、科研任务贯彻执行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和不断地提高。制定部行政工作计划,检查和审批有关文件,安排日常部务工作。
4、负责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计划、大纲、实施办法,交部务会议(或党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报请学院批准后组织实施,每学期两次(期中、期末各一次)检查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5、布置教学任务,审定开课教师名单,督促检查各教研室组织好开新课(实验)以及开新课教师的试讲工作,督促检查教学各个环节的落实和教师工作细则执行情况,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6、检查各类教材的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查教师工作手册,批准其使用与否及使用范围。
7、对本部室教学、科研技术人民员等进行教育、培养、管理,就其使用、晋级、奖励等提出建议。
8、督促检查部秘书做好学生学业资料管理及教师工作量计算、统计和上报等日常教务工作。
9、负责领导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审核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技术文件和管理办法,督促检查实践教学基地的运作情况,保证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
10、组织部内的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会,组织参加校内外的有关科研活动和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安排接待有关的国内外专家讲学,并做好对其内容的消化、吸收、应用等工作。
11、与党支部密切配合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强化组织性、纪律性。
三、马列教研部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在马列教研部主任的领导领导下开展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做好上情下传,下情上达,以及协调工作。
2、协助部主任做好年度经费预算的编制、经费的收支使用工作。
3、负责马列教研部的对外联系与协调工作。
4、负责马列教研部财产管理工作。
5、负责马列教研部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6、负责本部门考勤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7、负责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的评教、汇总及评比结果认定工作。
8、负责马列教研部各种文件的收发归档和会务工作。
9、做好教学的后勤保障工作及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10、负责本部门综合治理及消防工作。
11、做好马列教研部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