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基,团结为本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赴三顺店社区宣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2026-05-29    点击:[]

法治护航团结路,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了加强党的民族法规的宣传教育,受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委托,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郭雅杰于2026年5月22日上午赴三顺店社区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宣讲,相关单位主管民族工作负责人约一百人参加了培训。

宣讲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背景出发,详细论述了该法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重要原则,并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重点法条进行了解读。在解读重点法条时,为了让学员们感受到该法的魅力,增添宣讲的趣味性,宣讲人使用了诸多现实中的案例,尤其是内蒙古自治区与呼和浩特市的案例,让学员们感受到此法的实用性,学员们深刻的感受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离我们的现实生活并不遥远,我们需要身体力行,用实际行动维护民族团结,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本职工作相结合,共同助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此次宣讲活动通过通俗易懂的解读与生动鲜活的事例,让《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不再仅仅是纸面上的条文,而是成为连接各族群众心灵的纽带。宣讲过后,学员们精神饱满,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自己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有了更深的领悟与理解,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引领,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本职工作,做好民族工作,共同守护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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