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2016年,各教学单位以加强专业建设为重心,积极推进课程建设、教学改革、考试改革等工作,全院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为表彰先进,继续深入推进各项教学管理工作,学院决定在二级学院(部)中开展先进教学单位等的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
1、2016年度先进教学单位
2、2016年度考务工作先进集体
3、2016年度优秀教研室
4、2016年度师德先进个人
二、名额分配
1、2016年度先进教学单位评选3个。
2、2016年度考务工作先进集体评选5个。
3、2016年度优秀教研室按照分配名额推荐(见附件1)。
4、2016年度师德先进个人按分配名额推荐(见附件1)。
三、评选要求
1、参评2016年度先进教学单位、2016年度考务工作先进集体的,需是教务处认定的无教学事故的单位。
2、2016年度优秀教研室按《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优秀教研室评选办法》要求推荐。
3、2016年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条件:(1)专任教师。长期承担教学任务,主讲课程在全院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教学有特色。学生测评优秀率在90%以上,教师测评优秀率须达到90%以上。(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职业道德高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3)在教学工作中无教学事故和不良反映。
四、评选材料
1、参评2016年度先进教学单位的各部门,按照《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先进教学单位自评表》(附件2)进行自查评分并填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16年度先进教学单位申报表》(附件3)。
2、参评2016年度考务工作先进集体的各部门,按照《考务工作先进集体自评标准》(附件4)进行自查评分并填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16年度考务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5)。
3、2016年度优秀教研室按《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优秀教研室评选办法》(附件6)要求推荐。并填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16年度优秀教研室推荐表》(附件7)。
4、2016年度师德先进个人由二级学院择优推荐,并填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16年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8)。
以上纸质材料请各部门务必于2016年12月9日前交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发邮箱jwcjxglk301@126.com,逾期报送将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
五、评审:
学院于放假前组织评选,并在网上公布结果。
六、表彰:
将在2017年教学工作会议上进行。
教务处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