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务处欢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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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招生就业处、发展规划与科技处、学团工作处、实习实训处、培训学院: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现组织开展创新调查工作。
请以上处室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按照“附表1”负责内容,认真填写表格、提供相关材料,并于3月5日前,将纸质版(处长审核签字、盖章后)、电子版(发送27154794@qq.com邮箱)和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管理科(三号教学楼219室)。
另外,发展规划与科技处,还请一并提供经学院审核后的高校科技、社科统计表。填写中如遇任何问题,请查阅“附件2:2018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填写说明及指标解释”或与教务处管理科刘华薇联系。
教务处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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