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经教务处核查,学院各专业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中仍有部分课程任务未落实,存在教学计划内课程未能及时开出情况(详见附件1),故请相关二级学院(部)于5月31日前,将课程任务未落实情况说明及处理意见(经二级学院(部)院长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修改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也请按《学分制教学计划意见》规定要求,填写附件2(一式两份)一并报送。
联系人:刘华薇;电话:6574299。
教务处
2019年5月24日
附件1: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未落实课程情况统计表.xls附件2: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修改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