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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落实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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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经教务处核查,学院各专业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中仍有部分课程任务未落实,存在教学计划内课程未能及时开出情况(详见附件1),故请相关二级学院(部)于531日前,将课程任务未落实情况说明及处理意见(经二级学院(部)院长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修改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也请按《学分制教学计划意见》规定要求,填写附件2(一式两份)一并报送。

联系人:刘华薇;电话:6574299

 

 

 

教务处

2019524


附件1: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未落实课程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2: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修改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