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与法学系实训室值班管理办法

时间:2024-03-11   编辑: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点击:[]

系部

经济管理与法学系

 编号

2024年【9号】

经济管理与法学系实训室值班管理办法

一、值班人员负责实训室的日常工作安全和非工作时间段的实训室财物的安全。

二、一般以非工作时间为重点责任时间。

三、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有事外出或不在位时,须交代工作人员临时代替。做到交接班工作班次间无缝衔接,不得擅离职守。

四、值班人员交接班前,须认真检查实训室断水、断电、设备等排查安全隐患。

五、值班期间不准将无关人员带进实训室。

六、保证实训室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可疑人员要严密注意,保证公物安全和自身安全。

七、对突发事件要保持镇静,在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要及时合理的积极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八、每周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出现问题马上解决。

九、节假日、寒暑假值班必须严格按照以上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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