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为确保2025年度财务工作顺利收尾,避免年底报销单集中提交导致资金周转压力及报销延迟,结合上年封账工作经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报销截止时间:请各部门务必于11月28日17:00前,将本年度需报销的单据(含发票、审批单等完整材料)提交至明德楼416室会计核算科,逾期将不予受理。
2. 封账后续安排:11月28日后财务部门将启动年度账务核对与封账准备工作,期间不再接收新的报销申请,次年开账后将优先处理未完结的特殊审批事项(具体开账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部门报账员及时传达通知内容,合理安排报销工作,确保本部门费用报销事宜按时办结。如有疑问,可联系会计核算科,联系电话:0471-3901825。
计划财务处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