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二级学院(部),相关合作单位:
为规范财务票据管理,保障各项经济业务顺利开展,学校更名为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大学后,因财政局管理要求,发票及银行账户相关信息近期无法变更,现就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1.各类发票的单位名称仍为“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纳税人识别号不变。如已开具为: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大学,只要纳税人识别号正确也可报销。
2.银行账户户名仍为: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其他信息不变。
3. 税号及开户信息查询:可在微信公众号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大学-云杰财务系统-日常业务-查询/审批-税号信息查询模块中随时查看。
4.财务信息更名过渡期结束后,将及时通知最新发票信息,请随时关注我处相关通知。
联系电话:0471-3901825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