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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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填报项目绩效目标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呼政办字〔2020〕69 号)《呼和浩特市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管理办法》(呼政办字(2020)77号) 相关要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健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机制,促进预算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文件呼财绩[2022]16号文件收悉,本着“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现需要各处室、系(部)填报“三表一报告”。分别为绩效目标申请表、绩效中期监控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自评绩效报告。

以附件5中的项目表为准,具体项目填报为两种情况:一是未完成的项目,请填报绩效目标申请表、绩效中期监控表两项;二是已完成的项目请填报绩效目标申请表、绩效中期监控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四项。截止10月15之前,纸质版盖章后请各处室、系(部)报至计划财务处绩效管理科,感谢配合。

附件1绩效目标申请表

附件2绩效中期监控表

附件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4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5项目表

 

 

计划财务处绩效管理科

2022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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