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呼政办字〔2020〕69 号)《呼和浩特市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管理办法》(呼政办字(2020)77号) 相关要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健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机制,促进预算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文件呼财绩[2022]16号文件收悉,本着“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现需要各处室、系(部)填报“三表一报告”。分别为绩效目标申请表、绩效中期监控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自评绩效报告。
以附件5中的项目表为准,具体项目填报为两种情况:一是未完成的项目,请填报绩效目标申请表、绩效中期监控表两项;二是已完成的项目请填报绩效目标申请表、绩效中期监控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四项。截止10月15之前,纸质版盖章后请各处室、系(部)报至计划财务处绩效管理科,感谢配合。
附件1绩效目标申请表
附件2绩效中期监控表
附件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4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5项目表
计划财务处绩效管理科
202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