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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补充公开2016年度“三公”经费的函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财政部专员办下发的《关于2016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处理决定》(财驻蒙监【2017】161号)文件的要求。对我院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工作进行整改。现补充公开我院纳入预算管理事业性收费“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附件: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16年纳入预算管理事业性收费“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16年纳入预算管理事业性收费“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计划财务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九日

2016年纳入预算管理“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docx

2016年纳入预算管理事业性收费“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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