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届二次教代会、工会代表大会
代表提案及意见、建议的答复
各位代表、全体教职工:
在学院三届二次教代会、工会代表大会上,代表们共提交提案9个;各代表团共提出意见和建议88条,经整理、筛选、归纳,分解到各相关部门,限期拿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方案。现将各部门答复意见分期向大家公布,请各位代表注意观阅,如有回答不到位的问题,请提案人和相关代表及时向工会提出,我们将继续为大家努力解决。同时我们号召全体代表在休会期间,继续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进言献策。
学院工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之五:
组织人事处关于
教代会代表意见和建议的答复
问题一:辅导员按1:200配置,计算机信息学院缺辅导员,能否给二级学院权利自行聘用;实现校内人员流动,通过带班主任和跨学院完成任务。(第五代表团)
答:目前学院正在着手制定《合同制人员聘用与管理办法》,下一步将会同学生处等相关部门在学院的设岗定编工作中统筹考虑。
问题二:历史文化研究所和生物化学研究所人员属于研究岗,在绩效考核中如何核定绩效工资,在方案中没有说明。(第三代表团)
答:在学院下一步修订和完善《绩效工资方案》时,对代表提出的合理性建议会一并考虑。
问题三:体育部的科室要配齐,人员少,工作量大。师范学院教师多,学生多,各科室科员及教辅人员少,建议按照师生人数配备教辅人员。(第二代表团)
答:将在下一步设岗定编工作中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给予考虑。
问题四:工勤岗位人员待遇定的比较低,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文件关于逐年提高工勤人员待遇的规定。(第一代表团)
答:在参照自治区和呼市绩效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已对工勤人员的发放标准做出了相应的提高。
问题五:后勤管理处人员定岗由组织人事处下达指标,还是后勤管理处确定后报组织人事处审批。(第五代表团)
答:本着精简机构、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学院将在下一步设岗定编工作中统筹考虑各部门的岗位设置情况。
问题六:要明确合同制人员考核方法(第一代表团);建议合同制人员与在职人员一并考核(第二、三、五代表团)。
答:《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第三条已明确规定:“考核对象为在编在岗教职工和合同制人员”,因此合同制人员与在编人员的考核方法相同,一并进行考核。
问题七:图书、档案等其它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按什么系列考核,按教师系列考核完不成(第二代表团)。
答:图书、档案等按其它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考核,不按教师系列考核。各相关部门正在着手出台包括图书、档案、工勤等其他系列技术人员的考核办法。
问题八:行政人员的考核也应明确工作量,也要考虑超工作量问题和加班怎么算津贴(第二、五代表团)。
答:行政人员的工作无法具体量化,考核主要以考勤及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为主;关于加班问题学院将另行出台相关规定。
问题九:专技岗如转管理岗后,应有相应政策支持再评副教授;专技岗一个职称内的多个级别是否按年限自动升级?管理岗和专技岗互转是否有时间次数条件限制(第一代表团)。
答:1、专技岗转管理岗后,我院支持继续申报高级职称。
2、专技岗内的多个级别是在有空岗的前提下,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予以升级,不完全按照年限自动升级。
3、管理岗和专技岗互转,原则上是在现岗位工作满一个聘期,符合拟转岗位的聘任条件,方可转岗。目前没有明确的次数规定。
问题十:年底优秀名额比例不应按人员数分配,应按二级学院工作量来分配名额(第五代表团)。
答:年终考核优秀名额比例是由呼和浩特市人社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的比例进行测算的,我院原则上无权改变。但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充分考虑到各部门工作量的因素,在出台相关政策上会予以一定程度上的倾斜。
问题十一:建议增加青年教师培训,加大力度。
答:按照“刚性管理”的原则,今年的培训费将随预算经费下拨到各部门,各部门可根据经费使用情况加大对青年教师培训力度。
问题十二:年终津贴发放标准是税前还是税后,是否会出现税金额度过高情况(第五代表团)。
答: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是税前的标准。经与上级税务部门核实,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税金的缴纳比例是比较低的,为3%左右。
问题十三:绩效方案再细化,比如考勤,迟到、早退怎么处理(第四代表团)。
答:关于迟到、早退等处罚规定在学院的《逐月考核办法》中有所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