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课程建设是专业和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高职院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化我院教学改革,大力推进教育创新,全面提高学院整体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规范和加强精品课程建设,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精品课程建设的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与立项
(一)申报立项范围
申报的课程应是我院开设的高职高专课程,且连续开设2年以上,具有我院专业优势及特色的课程。
(二)申报立项条件
1.原则上申报课程为高职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专业的基础课要针对高职特点,注重与后期专业课程内容衔接得当,适应高技能人才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专业课要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相关技能领域职业岗位(群)任职要求,要充分体现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的要求。
2.课程内容根据行业企业发展需要和完成职业岗位实际工作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制定,针对性和适用性强。能够有针对性采取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课程与实习地点一体化等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
3. 申报课程教学大纲、授课教案、课件、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已基本具备上网条件。
4. 教学团队应具有相对稳定、结构合理并不少于3人的教师梯队。课程负责人以我院专任教师为主,主系列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应承担和组织该门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2年以上。主讲教师具有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
5. 申报课程的课程组成员应包含所有从事本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含实验人员),不从事本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含实践教学人员)不能成为课程组成员。
(三)申报立项程序
1.课程负责人申请:课程负责人填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二),交所在二级学院(部)。
2.二级学院(部)初审:二级学院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论证并提出推荐意见,签署意见后送交教务处。
3.学院评审:由教务处组织对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予以立项,由学院发文公布。
4.精品课程正式立项后,由课程负责人撰写《精品课程建设计划书》。
二、精品课程建设
1.院级精品课程一经立项,即由课程负责人组织课程网站建设工作。学院提供相应的网络存储空间,并统筹建设院级精品课程平台,保证精品课程在网上的正常运行与维护。
2.院精品课程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要把握好课程的总体水平和建设进度,对课程中期检查和鉴定验收负全面责任 。
(1)课程负责人对课程建设工作要有明晰的构想,要按照课程建设申请书中制订的建设目标、内容、日程安排、经费使用计划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保证所定建设目标如期按质完成。
(2)课程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建设小组的集体智慧和力量,组织建设队伍有效地开展工作,并组织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
(3)课程负责人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其他院校在精品课程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尤其要学习如何将课程建设成果通过网上资源形式表现出来。
(4)课程负责人按学院要求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无故拖延、不负责任者,学院将追究课程负责人责任。
3.精品课程网站应至少提供有该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案例、习题、实训实习项目、学习指南、参考文献目录等教学相关教学资源;教学资源中还应包含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不超过40分钟)和课程教学录像(不超过15分钟),其中,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以说课为主,包括教学设计以及相应的教学设施、环境和实训实习场景等介绍,并附相应文字说明。
4.承担精品课程的教师要积极使用该网站进行课程教学和辅导,并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网站的维护和内容更新工作,内容年度更新(或新增)比例不得低于10%。
5.院级精品课程项目所在学院应给予适当的经费匹配以及人员配备、研究条件等方面的支持。
6.院级精品课程项目在实施阶段需更换负责人或调整方案,须由所在二级学院(部)和项目负责人提出变更意见,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三、精品课程管理
(一)三级管理制
为加大精品课程管理力度,确保建设质量,实行课程团队、二级学院(部)、学院三级管理制。
1、课程团队管理
课程团队主要职责:
1).负责开发以工作为导向的课程体系。
2).负责课程的整体设计和课程网站建设。
3).负责与企业和一线专家保持密切联系。
4).负责改善实训条件和内涵建设。
5).负责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
6).负责具体的课程建设工作。
2、二级学院(部)管理
1). 二级学院(部)主要职责:
组织调研和分析,选择专业和课程,组建专项工作组,组建课程团队,落实学院工作安排,组织教研,凝练特色和高水平的表现点。
2).重点对精品课程建设进行日常管理,特别对课程建设的几个关键环节实施有效的监控评价:
(1)教学内容设计。召开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对课程选取内容进行研究论证。使内容与技能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岗位需求和前后续课程的衔接相统一。
(2)教学过程设计。重视实践教学(实验、实训、实习), 特别是专业课程教学实施要体现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使“教、学、做”相融合。重视实践教学效果评价的合理设计。
(3)加强课程教学内容相关的校内外实训条件建设;
(4)定期组织教师、专家、学生对课程各项内容进行测评。
(5)定期对课程资源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价。
(6)凡被确定为精品课程建设的课程,建设期间二级学院(部)须进行阶段性和中期评估检查。
3、学院管理
1). 教务处主要职责:
学院由教务处负责管理精品课事宜,提供政策支持,制订配套制度,建立组织机构,组织内外培训。派专人做好精品课程建设组织、管理、协调和技术支持工作,负责精品课程建设相关工作。
2).教务处负责院级精品课程的规划、指导、精品课程建设的协调监督、中期检查和验收评价等相关工作。
3).教务处与二级学院(部)管理有机地结合,对其教学过程进行抽查,安排听课和学生评教,并将检查评教结果及时反馈,同时提出进一步建设的可行性建议。
(二)、阶段检查和验收
1、阶段检查
1)、教务处及各二级学院应对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进行阶段检查。检查通过后,学院继续拨付配套经费。对建设效果较差的,要求其限期改进,直至取消建设项目。各课程建设项目在规定期限内必须认真执行,保证规划所定目标如期按质完成。建设期满后,由学院组织专家和有关业务部门对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进行验收。
2)、精品课程建设项目阶段检查程序
(1)按时间要求,各课程负责人在检查前认真填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自评报告”,并报教务处。
(2)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课程建设项目进行阶段检查,并提出评审意见。
(3)评审意见报主管院领导审核同意后,决定是否继续进行下一轮建设工作。
3、阶段检查主要内容
(1)建设一期:①课程建设 ②校企合作③完成课程网站建设④充分应用信息技术手段
(2)建设二期:①完成课程录像②课程的社会评价③实训条件良好④优化网络教学环境
各阶段检查评估指标见《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与评估指标》(附件一)
2、评价验收
1).精品课程的建设周期一般为一至二年,由教务处组织评价验收。
2).各级精品课程建设标准,均参照当年《高职高专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
3).精品课程申请验收程序
(1)自评。课程负责人在自查基础上,根据当年《高职高专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的要求,逐项进行自评,撰写课程建设自评报告,填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精品课程立项结题验收表》(附件六,需附佐证数据和材料)和《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精品课程立项结题申请表》(附件六),并将材料报教务处。
(2)学院推荐。课程所在学院对申请的精品课程建设组的成果材料进行检查评议,写出推荐意见并按等级排序,报教务处。
①课程内容设计评价。对申请立项的精品课程,首先评价其教学理念与思路是否体现了以职业能力为教学目标。课程标准是否突出了职业能力培养。
②教学实施设计评价。评价课程实施是否能采用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教学模式,是否重视学生在校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同时能否根据课程内容与学生特点,运用有效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学习。
③听课评教。包括两部分:学生评教(占70%),二级学院(部)教师评教(占30%)。注重对课程实践教学效果评价。
④教学文件审核。审核全套教学文件是否符合精品课程标准。
二级学院(部)根据以上四方面内容形成综合性意见并报教务处。
(3)教务处对申请鉴定的材料进行审查。由教务处组织专家,根据当年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的要求,对课程自评结果和总结报告进行初审,听取课程负责人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对评估指标体系中各项指标进行考核,逐项打分,对各课程建设情况进行评价验收,提出评价意见。
(4)专家综合认定
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包括校内外专家)按照《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进行综合评审,确立院级精品课程,并推选出参评自治区级精品课课程。
4).通过评审的课程确定为院级精品课程,颁发精品课程证书。
5).院级精品课程有效期为五年,自治区级、国家级精品课程有效期按规定执行。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满五年的课程可申请复评,复评合格的课程继续保持荣誉称号并按本办法管理。
6).获得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院精品课程”荣誉称号的课程,要保证课程网站畅通,在5年内免费开放课程资源,并不断更新上网内容,逐年增加上网的授课录像,在2至3年内实现全程授课录像上网。
7).院级精品课程要按照规定上网并向全院免费开放。授课教师要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8).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必须进行整改,并在1年内可申请再次验收,仍达不到学院精品课程标准的,视作未通过验收,撤消该立项,停止原项目经费的使用。项目负责人2年内、项目组成员1年内不予申报院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和教改项目。
9).对已授予“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院精品课程”荣誉称号的课程,学院将组织年度复查。由课程负责人填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年度自查表》(附件八),并提交自查报告,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课程取消“精品课程”称号,不能重新申报院级精品课程,但可保留其两年内申请复查的资格,复查合格后可恢复“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精品课程”荣誉称号。
四、 建设经费与管理
1.学院将确立的精品课建设课程作为立项课题进行经费支持。建设经费采取专项经费投入的形式,实行专款专用。每门精品课程的建设,学院提供2.0万元的经费支持,其中总体经费的60%用于精品课程基本建设,30%用于精品课程改革与学术活动,10%用于精品课程管理。
2. 经费使用范围和要求
(1)精品课程基本建设(不少于总经费的60%)。
主要包括;急需的教学指导书、辅助教材、案例集、实训指导资料、思考题、练习题;多媒体课件、试题库建设,制作录相片、视听教材、电子教材、小型必需的仪器设备、药品、软件、图书资料、资料印刷;网络教学资源开发、建设与维护;及与课程建设和实践性教学相关的其他开支、项目建设劳务酬金(此项不超过总经费的20%)等等。
(2)精品课程改革与学术活动 (不超过总经费的30%)。
包括专业特色培育、课程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与本专业、课程改革相关的专业性学术会议;相关调研活动、参加培训的差旅费等;研究成果整理、推广等费用。
3、经费拨付与管理
(1)为了加强精品专业、精品课程的管理,学院提取经费的5%用于论证、检查、验收等管理环节的开支。
(2)精品课程建设经费分四批拨付:第一批为启动经费,在项目立项后预支,第二批、第三批建设经费在第一、二阶段检查后根据检查情况拨给;第四批经费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报销。第五批继续建设、维护费经复查合格后拨付。各批次经费分配比例如下:
费用 |
审查费 |
第一批 启动费 |
第二批 建设费 |
第三批 建设费 |
第四批 建设费 |
第五批 维护费 |
比例 |
5% |
20% |
20% |
20% |
20% |
15% |
(3)精品课程建设经费由学院统一管理,按课程项目设立账户,项目组填写经费使用单,教务处根据建设进度审查签字后,按学院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履行借支报销手续。课程负责人对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负直接责任。
(4)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要规范合理地使用课程建设经费,做到精打细算。
(5)精品课程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1年后,根据运行和维护情况,经教务处审核,每年拨付精品课程继续建设费、维护费用1000——1500元,课程负责人有责任保证该课程的整合、内容更新及实训项目建设等。
(6)凡被确定为精品课程建设的课程,如果出现建设迟缓、出现重大教学事故、建设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将根据情况停止建设经费资助或撤销建设资格。
(7)对建成后的精品课程使用不利、内容更新不及时、实训项目陈旧的课程,按年扣罚课程维护费和建设费。并对相应课程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
(8)建设任务完成后,经费依然有结余的,可继续用于专业、课程的建设。
(9)项目建设应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挤占和挪作它用。违者,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精品课程奖励
1.凡在院级精品课程基础之上被评为自治区级、国家级精品课程,除按照自治区及国家拨付的建设经费给予1:1配套经费外,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奖励2000元,被推荐成为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奖励5000元。
2.具有精品课任职资格的主讲教师,在担任精品课程的授课任务时,根据二级学院(部)及教务处对教学效果和课程更新维护的考核结果,实施课时奖励。奖励办法如下:院级精品课程,主讲教师课时费增加5元;自治区级级精品课程,主讲教师课时费增加8元;国家级精品课程,主讲教师课时费增加12元。以上奖励根据年度验收情况作出决定。
3.承担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作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考核标准之一。参与精品课建设的老师,在职称评聘、优秀教师评选中优先考虑。
六、其他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与评估指标》
2.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
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一期自评报告》
4.《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二期自评报告》
5.《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自评报告》
6.《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精品课程立项结题验收表》
7.《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精品课程立项结题申请表》
8.《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年度自查表》
附件1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职业学院
精品课程建设与评估指标
一、有关说明
1.评审依据:本评审指标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及《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制定而成。
2.评审思路:课程立项即为院级重点课程,建设一到二年后通过评审即为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期对该课程分阶段进行二次检查评审。本评审指标共分三个类型:立项评审指标、建设一期评审指标、建设二期评审指标评审指标。
二、评审指标
(一)立项评审指标
1.课程定位
(1)高职各专业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等各类课程均可申报。
(2)该课程为专业的核心课程,特别是实践环节突出的专业课程。
(3)该课程有良好的校企共建的基础或发展空间,对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起主要支撑或明显促进作用,且与前、后续课程衔接得当,对本专业其他课程有一定影响或辐射作用。
2.教学队伍
(1)课程负责人长期(至少二年)从事该门课程的教学、研究工作,且原则上具有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该团队至少由三位主讲教师组成。
(2)建设团队体现一定的“双师”结构。
3.建设情况
(1)教学条件较好(设施、质量、管理等),教学建设和改革有一定亮点。
(2)该门课程所在的专业有发展优势。
(二)建设一期评审指标
1.课程建设
(1)课程体系
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2)课程标准
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规范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3)教学内容
①内容选择
根据行业、企业发展需要和完成职业岗位实际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选取教学内容。
②内容组织
遵循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基本规律,以真实工作任务及其工作过程为依据整合、序化教学内容,科学设计学习性工作任务,教、学、做结合,理论与实践一体化,实训、实习等教学环节设计合理。
(4)教学手段
①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融“教、学、做”为一体,强化学生能力的培养。
②体现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重视学生在校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有针对性地采取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课堂与实习地点一体化等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对教学特别是实践教学效果的评价能进行合理设计。
2.校企合作
(1)建立行业专家委员会,联系紧密,合作良好。
(2)建有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组织、制度、运行良好。
(3)重点建设好国家规划教材,确保优质教材进课堂,能与行业、企业合作编写工学结合特色教材。
(4)团队中有企业教学经历或来自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并承担适当比例的课程教学任务,特别是主要的实践教学任务。
(5)能按照企业需要开展企业员工的职业培训,与企业合作开展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
(6)积极探究校企合作新模式。
3.完成课程网站建设
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课程简介(包括课程负责人、课程组主讲教师、课程组基本情况)、教学大纲、教学课件、教师教案、习题与答案、补充学习资料、提供与学习相关的网站、答疑留言板或答疑信箱、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教材及相关资料等材料。
4.充分应用信息技术手段
(1)建设过程中能把现代信息技术作为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2)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虚拟现实技术,建立虚拟社会、虚拟企业、虚拟车间、虚拟项目等仿真教学环境,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取得实效。
(二)建设二期评审指标
1.完成课程录像
(1)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
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不超过40分钟,录像以说课为主,包括教学设计以及相应的教学设施、环境和实训实习场景等介绍,并附相应文字说明,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
(2)课程教学录像
课程教学录像不超过15分钟,讲课有感染力,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能启迪学生的思考、联想及创新思维。
2.优化网络教学环境
(1)建设过程中重视优质教学资源和网络信息资源的利用,不断推进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提高优质教学资源的使用效率,扩大受益面。
(2)网络教学资源丰富,架构合理,硬件环境能够支撑网络课程的正常运行,并能有效共享。
3.实训条件良好
(1)校内实训室要由行业、企业与学校共同参与建设,能够满足课程生产性实训或仿真实训的需要,设备、设施利用率高。
(2)校外实训基地要统筹规划,布点合理,功能明确,为课程的实践教学提供真实的工程环境,能够满足学生了解企业实际、体验企业文化的需要。
4.课程的社会评价
(1)该课程学生参加相关技能大赛表现突出,对应职业资格证书的课程证书获取率高、质量好。
(2)学生实习、实训作品有应用价值。
(3)课程团队承担有自治区级以上教学研究或改革项目,有自治区级以上教学成果或获得过相应教学奖励。
(4)学生、企业等评价较高。
附件2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精品课程
建设立项申请书
课程名称:
课程类型:
课程负责人:
推荐单位:
填表日期:
一、基本情况
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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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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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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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共基础课B、专业基础课C、专业课D、实验课 |
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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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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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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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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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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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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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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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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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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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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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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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加者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专业技术职务 |
高校教龄 |
学历 |
学位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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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立项论证
主要内容包括:课程地位和作用,教师队伍、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教材、教学管理等建设现状,已有教学成果等,限1500字。 |
三、条件和保证
主要内容包括:院(部)重视程度、学校课程建设规划、经费投入、教学条件保障、教学改革和管理机制、质量保证体系、可持续发展的措施与政策等,限2000字。 |
四、预期建设成果
内 容 |
成 果 |
课程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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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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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内容 |
|
教学方法(手段) |
|
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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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 |
|
教学管理 |
|
示范和辐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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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荐意见
六、评审意见
附件3
呼 和 浩 特 职 业 学 院
精品课程建设一期自评报告
课程名称
所属专业大类名称
所属专业类名称
所属专业名称(专业课程填写)
课程负责人
所属院(部)
填报日期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职业学院
二○○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