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文件合法性审查的通知》(内政发〔2016〕61号)要求,现对《关于申请对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章程(核准稿)提出审核意见的请示》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将审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该请示的内容是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充实完善高校章程内容的通知》(内教办发〔2018〕177号)文件要求请求的。其请示中的内容,符合文件“盟市所属普通高等学校需提交当地人民政府的审核意见”的要求,且与我国法律原则相同,因此在实体法上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
二、在法律程序上,该请示内容符合程序法律规定。
综上,《关于申请对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章程(核准稿)提出审核意见的请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法律无抵触。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2018年9月6日
(联系人:李耀炜 电话:18704714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