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动态

关于开展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承接建设任务(项目)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7年11月28日 19:50  点击:[]

各相关处室、相关二级学院(部):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9号)“强化管理督查”“做好事中监督管理、事后检查验收工作”和《关于确定〈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承接单位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30号),要求在《行动计划》管理平台上填报任务(项目)年度工作进度及相关绩效数据。 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撰写绩效报告。各相关处室、二级学院对照承接的任务(项目)参考绩效采集要点(见附件1),系统总结2017年工作进展及建设成效,撰写年度绩效报告。绩效报告要求:

1.报告内容详实,体现实际成效。

2.对相关经费使用明细要说明。

3.汇总本年度相关科研项目及获奖级别,科研经费使用情况。

4.所涉及的专业要说明创新创业课程设置情况、师资配备及师生获奖情况。

二、填写绩效数据。各相关处室、二级学院可根据实际任务(项目)的执行情况自主确定并填报附件1所涉及的内容。

三、典型案例。各相关处室、二级学院结合实际任务(项目)进展情况,撰写一个典型案例。案例要求主题明确、图文并茂、文字精炼、亮点突出,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字数控制在600字以内。

上报截止时间12月10日,电子版发送到jwcjxglk301@126.com邮箱,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由于该绩效方案是教育部进行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的阶段验收的重要依据,所以请收到通知的各单位或部门务必认真填写。

 

 

 

 

 

教务处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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