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教师:
上次已填写统计了相关教师的“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职工2017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本次需提供:论著、教材类及科研成果获奖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他成果只要求提供复印件即可。编写的教材需提供在校使用证明,没有提供的一律按未在本校使用对待。复印件为一式二份。
图书类复印件要求:
1.有版权页(也就是标有CIP号的那页)。
2.编写说明页。
3.完整的目录。
要求各部门统一报送本单位教职工科研成果材料,不受理个人申报。
报送地址: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西校区1号办公楼313室
联系电话:6574327
呼市电大(继续教育学院)教研室
2018年5月31日
下一条:转发关于申报国家开放大学2018年度科研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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