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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管理

关于做好“用友初级会计信息化应用师”和“通用管理能力”证书认证工作的通知

电校考〔2009〕27号

关于做好“用友初级会计信息化应用师”和“通用管理能力”证书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直属学院,八一学院,总参学院,空军学院,西藏学院,残疾人教育学院:

为落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十一五”发展规划中的“证书教育推进计划”,促进学历教育与社会认证工作的相互衔接与沟通,促进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现就做好“用友初级会计信息化应用师”和“通用管理能力”证书认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证标准

1.《电算化会计》综合成绩达到70分(含)以上者,可申请“用友初级会计信息化应用师”认证证书。

2.参加中央电大统一组织的《个人与团队管理》、《资源与运营管理》课程考试终结性考试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者,可申请“通用管理能力”认证证书。

二、申请认证程序

1.成绩发布后,达到申请认证资格的学生可申请证书,并填写“用友初级会计信息化应用师”认证申请表(附件一)和“通用管理能力”认证申请表(附件二)。

2.省级电大负责审核申请认证者是否参加中央电大统一考试,以及成绩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的有关信息,填入“用友初级会计信息化应用师”认证合格人员登记表(附件三)和“通用管理能力”认证合格人员证书登记表(附件四)。

3.将填好的附件二、三、四加盖省级电大公章后寄至中央电大考试中心,同时将附件三、四的电子文档以*.XLS格式通考试“论坛”中“社会考试”栏目传至中央电大考试中心。

4.中央电大考试中心进行复审,并将合格人员名单报证书合作单位,合作单位将为终审合格人员颁布证书并将证书寄至各省级电大。

三、申报时间及其他事宜

1.每年申请两次,时间分别为3月20日-4月15日和9月20日-10月15日。

2.各省级电大将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的信息填写在附件五上于7月10日前报中央电大考试中心备案。

四、申请认证费用

申请“用友初级会计信息化应用师”认证证书的人员须交纳认证费80元,其中20元作为省级电大考试管理费,60元上交中央电大。

申请“通用管理能力”认证证书的人员向中央电大交纳认证费标准为每人每科120元。请各省级电大在上报认证合格人员登记表的同时,将款汇到以下帐户:

户 名: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开 户 行: 工商行北京长安支行

帐 号: 0200003309088101376

联 系 人:中央电大考试中心 苏玉华

联系电话:(010)66490518

传 真:(010)66490519

通讯地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邮政编码:100031

汇款时请注明:“通用”认证费或“用友”认证费。

附件:1.“用友初级会计信息化应用师”认证申请表

2.“通用管理能力”认证申请表

3.“用友初级会计信息化应用师”认证合格人员登记表

4.“通用管理能力”认证合格人员证书登记表

5.“用友初级会计信息化应用师”和“通用管理能力”认证工作联络表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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