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固定资产验收申请表
采购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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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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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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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资产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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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 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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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装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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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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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货安装
调试情况
| 到货时间: 年 月 日 安装调试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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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运行时间
| 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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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
运
行
情
况
|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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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使用人:(签字) 联系方式:
资产管理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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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
资产使用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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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验收申请表》填报说明
一、合同编号:按合同(供货协议)填写,如未编号可不填写。
二、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无名称时,资产数量在两种以内请全部填写,超过两种按主要资产填写。
三、资产数量:按合同全部资产的数量填写。
四、使用部门:落实到各处、室,二级学院(部)等具体部门。
五、供应商:按合同填写,如为自制资产请填写制造人。
六、安装地点:合同全部资产的具体安装存放位置(校区、楼号、实训室或房间编号等)。
七、到货安装情况:包括资产到货数量、配置、时间、安装情况等。
八、试运行时间:从资产安装调试完毕,使用单位正式开始运行起。
九、试运行情况:试运行中资产的性能及各项指标是否满足用户单位的需要,资产使用及培训情况。
十、资产使用人:指合同资产具体接手管理和占有使用的人员,如为批量资产请总负责人签字。
十一、资产使用单位负责人:指资产使用部门行政负责人。特殊情况下可由主管副职代替,在签字的同时要签署同意申请验收的意见,并向国资办提供可行的《验收方案》。
十二、《固定资产验收申请表》由资产使用部门对合同全部资产初验合格后方可填报,表中内容不能有缺项。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