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处职责范围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处是在学院领导下主管国有资产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制定并组织实施全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等。
2.负责统管全院国有资产的购置、使用、调拨和处置管理工作以及资产清查、评审、产权办理等专项工作。
3.负责学院资产设备购置的年度计划编报、政府采购、设备调剂、共用共享、维修维护以及报损报废等工作。
4.负责办理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等资产经营、资产受益的管理,以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捐赠等手续。
5.负责编报国有资产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报表等工作。
6.负责资产档案、采购合同、捐赠协议等文件资料的管理。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