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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通 知

2015-07-08 00:00  浏览数:

通 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政府采购法》和《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呼职院发﹝2015﹞54号),更好地指导学院各部门了解、掌握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和操作实务,大力推进学院政府采购工作在制度框架下运行“阳光作业”机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管理模式,从而科学合理地配置学院国有资产,更好地发挥出各部门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中的作用,国资办在“校园网——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站点——服务指南频道”提供了《政府采购500问解读》(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2012年6月编印),请学院各位领导和老师们参考使用。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5年7月8日

上一条:国资办关于施行学院资产管理制度的议案通过院长办公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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