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政府采购法》和《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呼职院发﹝2015﹞54号),更好地指导学院各部门了解、掌握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和操作实务,大力推进学院政府采购工作在制度框架下运行“阳光作业”机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管理模式,从而科学合理地配置学院国有资产,更好地发挥出各部门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中的作用,国资办在“校园网——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站点——服务指南频道”提供了《政府采购500问解读》(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2012年6月编印),请学院各位领导和老师们参考使用。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