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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大学教师公寓租赁补充报名的通知

2026-04-27 15:30  浏览数:

各处室、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公寓资源配置,强化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结合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现就教师公寓租赁补充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申请对象

具有博士学位的我校在职在编教职工,包括:

1.学校引进调入的博士层次高层次人才;

2.公开招考录用的博士学位教职工;

3.本校在职教师通过学习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申请条件

1.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工;

2.本人及配偶在呼和浩特市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

3.未享受过任何形式福利性住房;

4.持有国家承认的博士学位证书。

、申请材料

1.原通知要求全套材料(申请表、身份证、无房证明、承诺书等);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

3.人才引进文件、录用通知或在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受理时间

2026年42759

、受理地点与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

联系电话:0471-5251310

办公地址:明德楼516室

、其他事项

1.本次为博士专项补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核、公示、分配、租期管理、违规责任等均按原通知执行;

3.申请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虚假材料一律取消资格并追责。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4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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