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办公耗材采购办法及
上报2020年复印纸采购计划的通知
各处室、二级学院(部):
自治区财政厅发布了《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内财购〔2019〕1733号文件印发),其中对办公耗材采购办法进行了调整,在办公消耗品目录中,硒鼓、墨粉盒不再列入集中采购目录,而复印纸仍属集中采购且继续列为电子卖场采购范围,鉴于上级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调整,故对我院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办公耗材等相关事项予以相应调整。
一、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
凡涉及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日常维修保养等事宜,仍按原有办法办理,即由各部门自行联系维修保养,所产生费用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及流程予以报销,并计入本部门当年办公经费预算支出数额中。
二、办公设备所需硒鼓、墨粉盒的采购
凡涉及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所需的硒鼓、墨粉盒等耗材,由各部门自行联系采购更换,所产生费用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及流程予以报销,并计入本部门当年办公经费预算支出数额中。
三、办公用复印纸的采购
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复印纸的采购,需按照年度预算提前提交采购计划,由国资处审核汇总并经院领导批准后,分批次通过“财政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卖场)集中统一采购,所花费的资金额计入该部门当年办公经费预算支出数额中。
按照学院内控制度等相关规定,办公用复印纸的具体采购办法及流程如下:
1、提交采购计划。各部门按照本年度预算,提前提交本年度办公用复印纸采购计划(样表见附件1)。采购计划需按要求上报纸质版(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2、预算资金内转。在提交办公用复印纸采购计划的同时,需由部门发起校内预算资金内转流程,即在“云杰系统”做“内转转出”,申请将购买复印纸所需金额的办公用品预算资金划转至国资处。(内转操作说明见附件2)
3、办理采购手续。在各部门提交办公用复印纸采购计划且预算资金划转到位后,由国资处采购科负责办理复印纸采购审批手续,分批次通过“财政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卖场)集中统一采购。
4、办理报销手续。由国资处负责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办理采购办公用复印纸报销手续。
四、上报2020年复印纸采购计划
请各部门于6月15日前,将本部门2020年度办公用复印纸采购计划纸质版(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上报国资处招标采购科。同时,由各部门在“云杰系统”发起校内预算资金“内转转出”流程,申请将复印纸采购计划所需资金划转至国资处。
国资处联系人:徐刻娈、刘燕菲
联系电话:6586237
附件:1、2020年复印纸采购计划(样表)
2、云杰URP智慧财务系统2.0内转说明书(一般用户)
计划财务处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处
2020年6月8日
附件1:2020年复印纸采购计划(样表).doc
附件2:云杰URP智慧财务系统2.0内转说明书(一般用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