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6-2017年盟市级政府采购目录、限额标准的通知
各处室,二级学院(部):
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公布2016-2017年盟市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呼政办发(2016)26号)的文件(见附件)要求,请学院各部门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6年9月29日
附件:《关于公布2016-2017年盟市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关于公布2016-2017年盟市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