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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外籍教师公寓管理制度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外籍教师公寓管理制度

为确保外籍教师生活环境的安全与舒适,严防事故发生,本着安全、节约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外籍教师公寓安全制度

(一)外籍教师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的有关管理制度。

(二)外籍教师应妥善保管护照、现金及其它个人物品,不宜在房间内存放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外出时要关好门窗,防火防窃。

(三)为保证用电的安全,除学院配备的电器和必要的学习、备课等用电设施,严禁使用超大功率的电器及伪劣电器。公寓内的电路不得擅自更改,也不能私拉乱接电线。外出时关闭除冰箱外的所有电器,假期离校时,请关闭室内总电闸。

(四)外籍教师外出或在外留宿,需向国际教育学院(外事办)办公室报备,说明去向和返回时间。

(五)公寓内严禁留宿外人。如亲属来校需留宿,请提前告知国际教育学院(外事办)办公室,并于亲属到校12小时内携其护照到国际教育学院(外事办)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凡在房间内擅自留宿他人者,将视情节作出处理。

(六)公寓内不得饲养宠物,不得存放危险物品。

(七)外籍教师如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任何不良后果,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二、外籍教师公寓生活制度

(一)外籍教师到国际教育学院(外事办)办公室办理入住登记手续后领取住房钥匙,并按指定的房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房间。

(二)宿舍内配置的家具和生活设施,由外籍教师专用。请爱护使用,不得随意搬出室外,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三)外籍教师节假日期间如离校外出,住房钥匙必须妥善保管或交国际教育学院(外事办)办公室保管,不得擅自借与他人使用。

(四)公寓内电路、电器及其它生活设施出现故障,国际教育学院(外事办)办公室协助向后勤管理处报修。

(五)外籍教师遇到生活方面的困难,请及时与国际教育学院(外事办)办公室负责人联系。

(六)合同期满离校时须将公寓打扫干净,应按物品清单交接公寓用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公寓钥匙应交回国际教育学院(外事办)办公室。

(七)请节约水电,注意公共卫生。

(八)外籍教师如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任何不良后果,必须承担相关责任。

三、外籍教师公寓访问制度

(一)来访人员(含外籍人员)要注意遵守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他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来访需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进行登记。

(二)各种新闻媒体的记者要采访外籍教师,须持记者证和采访证明,经学院领导同意,并到学院相关部门报备后方可进入外籍教师公寓采访。采访记者要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学院有权制止与记者身份和采访目的不相符的一切活动。

(三)来访时间为9:00——21:00。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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