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

校园安全稳定综合治理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6-17    来源:   点击:[]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保证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环境,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不受侵害,按照教育厅及学院党委和行政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校园安全稳定综合治理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思想为指导,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大力开展校园安全稳定综合治理排查整治工作,与职能部门加强联系,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治安案件,有效排除校园及周边各种安全隐患,认真落实校园安全稳定综合治理排查整治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稳定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为学院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整治重点。      

积极防控、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排查安全隐患,防止火灾、溺水、食品卫生等安全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学院开展校园安全稳定综合治理排查整治工作取得成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抓好师生的校园安全稳定教育,成立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便组织和开展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组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院长

成  员: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副院长各处室、系(部)负责人大学城派出所相关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处长担任。

四、主要职责      

全面负责校园整治工作,与职能部门协调相关工作,具体负责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及具体负责高危人群的排查;  负责来访外来人员的登记,仔细盘问,严防陌生人进入校园;有不法分子强行进校要强力制止,并及时报告;教育学生如有校外人员敲诈钱物要及时向学院保卫处报告,要有安全防范意识。

五、实施步骤  

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分准备、集中整治和巩固成果三个阶段,时间从3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    

1、准备宣传阶段(6月15日前结束)      

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教育厅和学院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部署,认真梳理校园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及时上报校园安全稳定综合治理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召开教职工会、学生会,大力宣传校园安全稳定综合治理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制定具体的集中整治工作计划,明确人员分工和责任。    

2、集中整治阶段(6月16日至9月31日)      

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集中整治存在的问题。整治以教育疏导为主,依法治理。该打击的,坚决打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巩固成果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  

学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检查验收校园安全稳定综合治理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和隐患,落实整改工作,巩固和扩大排查政治工作的成果。同时,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稳定综合治理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校内安保制度建设,强化防控意识和师生自我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平安校园”创建规划,确保学院有一个安全良好的教育环境。

六、整治措施。    

1、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依靠有关职能部门严厉打击各类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发生在校园及周边的盗窃、敲诈、抢劫学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      

2、依靠综治部门要做好集中整治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同时加强对重点人群排查,特别是对有暴力倾向和对社会严重不满人员的排查和监管,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安全防控工作;    

3、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依靠职能部门,清理整治学校周边的环境;      

4、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学院配合交管部门、派出所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各种非法营运车辆,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5、加强学院消防安全整治。加强学院消防安全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危及师生和学院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加强师生消防知识教育。后勤处对宿舍电源进行检查,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七、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校园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意义。      

2、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校园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由教育厅及学院党委和行政统一部署,各处室系(部)发挥自身职能,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各教师应充分认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列入学校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依法治理,常抓不懈。建立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综合措施和长效机制,做到集中整治后不反弹,依法履行学院职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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