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入(境)证照管理,规范出入(境)审批流程,现将暑假期间使用出入(境)证件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暑假需要使用出入(境)证件(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出入(境)证件(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副)科级以下教职工(不含教研室主任)需通过“一站式服务大厅”线上办理借出及证件办理事宜等,在线上流程完毕后于6月24日至7月10日到人事处415办公室借出证件或领取办证表格。
二、暑假计划出入(境)的(副)科级以下教职工(不含教研室主任),需确定具体出入(境)时间后通过“一站式服务大厅”线上提交《科级以下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三、暑假使用出入(境)证件的(副)科级以下教职工(不含教研室主任)务必在开学一周内通过“一站式服务大厅”履行线上还回流程并将证件还回人事处415办公室,逾期不还将按相关制度严肃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南贝 6574308
附件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制度(试行)》
附件2:《关于开通科级以下教职工因私出入境证件管理线上程序的通知》(人事处2026年4月27日发布通知)
附件3:《关于学院因私出国(境)证照办理及线上审批程序的通知》(组织部2024年7月12日发布通知)
人事处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