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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2-03-04 11:27  点击:[]

各处室、(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函【2022】38号)转发给你们,有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请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并于311将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版光盘报送人事处(明德楼412室)。

人事处

20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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