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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学院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5-06-11 15:34  点击:[]

各处室、系(部)

根据国家、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相关规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87号)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市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5〕82号)结合学院实际,现就2025年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院在岗且符合高校教师系列、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系列、实验系列和其他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时间进度安排

职称评审申报人员须在6月25日前完成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注册申报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注册申报的人员,不能参加本年度学院职称评审和推荐等申报工作。

三、申报程序要求

申报人员同一年度一个层级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的职称。不得多头申报。

(一)线上注册申报

1.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

2.在业务办理—2025年职称申报栏目中,选择申报计划,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线上申报步骤、填写格式说明、提交材料要求等请查看“内蒙古人才信息库”首页弹窗信息“2025年职称申报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3.符合《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6号)第三十九条: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以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线上申报时按“社会化通道”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4.6月25日前完成注册申报工作的职称评审申报人员,如截至7月15日前有新增业绩,可联系人事处退回,线下线上同步报送再次提交。

(二)线下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完成线上申报后,仍需按规定提交完整的线下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目录见《职称申报送评材料目录清单》(附件1)。

申报人员应确保所有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且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一致。

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线上、线下提交材料(信息、名称等)不一致等问题,申报信息均回退至本人账号内,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报。因上述原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职称评审的,不能补报。

四、评审政策规定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严格遵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138规定,并符合学院2025年职称评审办法的相关要求。国家和自治区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资格审核要求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考评结合系列或专业的截止时间以评委会组建单位或自治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

申报人员应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有关规定,完成职称申报工作。本年度高校教师系列相关工作的具体要求详见《2025年学院职称评审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申报人员务必确保线上、线下材料一致;发现申报人员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不实)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不实)材料的,取消申报推荐资格,违规行为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六、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除《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他材料要按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材料目录单》顺序整理成册,请使用与材料厚度相当的尾部可折回的长尾票夹2~3枚左侧夹紧,不得使用透明塑料文件夹,没有整理成册的材料不予接收。

报送地点:人事处人事科(明德楼412室)

联系电话:0471-5251210

附件:

1.《职称申报送评材料目录清单》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专用袋》

3.《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申报职称专用)》

4.《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资格条件审核确认单》(非高校教师系列)

5.《市本级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申报资格条件审核确认单》(非高校教师系列)

6.《审验卡打印操作流程》


人事处

2025年6月11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区档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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