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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4-05-08 17:59  点击:[]

各处室、系(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各项目选派简章、选派办法,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查询(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凡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公布的项目,符合条件的师生均可报名。除个别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单独发文外,教育厅不再单独发文。

除个别项目外,2024年起,教育厅不再接收个人申请材料,个人材料由学院留存,留存时间为五年。申请者申请后请将个人材料交至人事处415办公室。联系电话:6574308。

人事处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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