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服务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按照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寒假教师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体在职教职工。
二、研修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三、研修方式
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设立“寒假教师研修”专题,教师可直接通过“职业教育寒假教师研修”专题端口登录(地址:https://teacher.vocational.smartedu.cn/h/subject/winter2022/),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若参加过2022年暑期研修,可以跳过注册环节直接登录学习。注册及常见问题详见《2023年“寒期教师研修”学员操作手册(职教)》(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动员组织。各部门要把专题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理解把握《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动员部署;结合暑期教师研修的工作经验,制定工作方案,以多种方式将有关安排通知到每位教师,广泛动员教师参与,力争教师参与率和完成率达到100%。人事处将定期对参与和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二)做好统筹服务。各部门要将专题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整体工作结合起来,计划内开展的培训,主题与寒假教师研修专题主题相关的,可直接通过专题进行学习。各部门要及时督促教师研修工作开展,发现并解决教师学习中的困难问题。
(三)注重研修实效。各部门利用好国家平台开展研修的基础上,可自行丰富培训形式与内容,结合寒假特点,灵活安排时间,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培训。教师参与国家寒假教师研修获得的学时,凭电子学习证书,记入教师培训学时。
(四)做好宣传总结。各部门要积极对寒假教师研修的开展情况和实效进行宣传。要加强总结,梳理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特别是推进教师发展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并于3月5日前报送人事处白墨企业邮箱。
附件:
1.2023年“寒期教师研修”学习操作手册(职教教师篇)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人事处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