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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年度寒假期间人事处公章使用事宜的通知

2022-01-04 11:08  点击:[]


全院各部门:

2021--2022年度寒假期间(2022年01月10—02月24),人事处公章使用时间为每周一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需盖章的教职工,请于上述时间前来办理(东校区412办公室,联系电话5251210),望互相转告。如遇特殊情况,需请示人事处带班领导。






人事处

202214


上一条:人事处关于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度初级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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