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2021年度暑假期间(7月5日—8月25日),人事处公章使用时间为每周一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需盖章的教职工,请于上述时间前来办理(东校区412办公室,联系电话5251210),望互相转告。如遇特殊情况,需请示人事处带班领导。
人事处
2021年7月6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教师、专职辅导员开展网络培训的通知 下一条: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关于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公示的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