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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2021-05-08 11:31  点击:[]


各处室、(部):

现将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150号,转发给你们,有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请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并于510中午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版光盘报送人事处(行政楼4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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