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收到十九届第六轮中央第八巡视组交办的信访案件(信访1组周文龙B0829),信访人匿名反映“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低问题”。我院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对该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学院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基本情况
截止到目前,学院现有合同制外聘(含第三方协议)人员共178人。近年来,学院在资金紧张,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为合同制人员提高工资待遇,合同制人员的工资收入水平呈逐年上升态势。2016年以前,学院合同制管理人员月工资为1900元,教师月工资为1700元(不含代课费);2016年,经学院研究决定,合同制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政策,比照2016年当时在编人员的工资标准进行了重新套改,月工资收入水平人均已达到3500元左右,并缴纳了五险。2017年下半年我院开始实行绩效工资改革,出台了《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合同制人员聘用与管理办法》,并制定了相关绩效考核办法。同时出台了一系列的奖励政策,如教学超工作量奖励、辅导员、行政人员超工作量奖励等。2019年在原逐月绩效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每人平均又上调了31.75%,平均涨幅达200余元。
今年,在学院财力稍有缓解的基础上,学院又分别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准备再次提高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经研究决定下拨了10%奖励绩效,用于行政管理人员超工作量奖励;12月18日,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从2021年元月起为合同制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且根据年终考核结果,每年为年终考核合格者上调一级薪级工资。
经调研了解,目前我院合同制人员工资收入水平,已在自治区及呼市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
二、政策依据
①调研、参考了同类高职院校合同制人员的工资收入情况
②按照呼人社办字[2015]125号工资标准执行
③2017年出台了《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合同制人员聘用与管理办法》
三、办理结果
今后,学院将继续深入开展基层调研和持续征求意见建议工作,并切实关注广大教职工呼声,通过专题调研、座谈、走访等方式广泛听取广大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同时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各项工作持续改进,以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不断提升教职工满意度。
望广大教职工积极与学院加强沟通、交流,如有不同意见请于3个工作日内(12月22日—24日)通过信函、电话和网络等方式向学院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471——6586763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