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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刷脸考勤规定的通知

2020-05-15 00:00  点击:[]

各处室、二级学院(部):

根据学院总体安排,自5月6日起学院将开始执行刷脸考勤制度。经研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行政坐班人员,每日上、下班应按照《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刷脸考勤管理规定(试行)》(详见附件)进行刷脸考勤。

2. 专任教师,到校上课、开会、参加教研活动等工作时须进行刷脸考勤。

3. 疫情期间,各部门要全面掌握教职工外出情况,严格审批手续,如有外出请假者,须经分管院领导批准。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20年4月29日

刷脸考勤管理规定(试行).doc

上一条:关于副处级以上女干部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办理退休手续的相关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0年度寒假期间组织人事处公章使用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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