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二级学院(部):
2020年度寒假期间(1月4日—2月27日),组织人事处公章使用时间为每周一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需盖章的教职工,请于上述时间前来办理(东校区412办公室,联系电话5251210),望互相转告。如遇特殊情况,需请示组织人事处带班领导。
组织人事处
2020年1月3日
上一条:关于执行刷脸考勤规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规范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