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二级学院(部):
2018年度暑假期间(7月16日—8月31日),组织人事处公章使用时间为每周一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需盖章的教职工,请于上述时间前来办理(东校区412办公室,联系电话5251210),望互相转告。如遇特殊情况,需请示组织人事处带班领导。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2018年7月11日
上一条:公 示 下一条:关于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18年引进人才参加资格复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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