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二级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教师便字[2010]6号》(关于做好201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院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 办理范围
凡我院在编在册的教师及与学院签订两个年度(含试用期)以上聘任合同的教师。
二、 时间安排
申请申报的人员,请于2010年5月26日前将毕业证书、心理学教育学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版照片、体检报告、教学业务档案一并交组织人事处专技科,(行政楼305房间)过期不候。
三、 具体要求
1、体检报告由个人在上报期间内去内蒙古医学院附属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学院不再统一组织。
2、2008年、2009年两个年度的教学业务档案。
3、师范类教师应必须提交毕业生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4、对于后取得本科学历的教师,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后期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5、照片为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3张,电子版照片大小要求不超过19KB,114 ×156像素,JPG格式。
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用A4纸双面打印,自行下载表格。
组织人事处
201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