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以下教师于2016年12月29日之前到新校区校长大厦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421室)领取教师资格证:
贾威莲、关明明、谢婷、吴晓慧、包春红、徐刻娈、张静。
组织人事处
2016年12月23日
上一条: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领取中、初级职称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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