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二级学院(部):
根据呼和浩特市人事局《关于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凡今年申报各系列职称的人员,请于2017年10月16日—10月18日,将继续教育证书交到新校区行政楼组织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4楼421室)统一办理继续教育审验卡,逾期不再办理。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二O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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