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二级学院(部):
现将《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教师按照文件要求填写附件2中相关表格,并于9月11日前将所填写的材料报至新校区行政楼组织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421室)。
组织人事处
2017.09.07
附件1.doc
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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