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办理养老保险事宜,现需收集所有在编在职教职工(含退休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请各部门在3月31日前将所在部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需与本人档案出生记载日期一致)收齐后统一交至东校区行政楼404室,电话:6585713。
组织人事处
2018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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