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英语高级培训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请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并于6月26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明德楼412室)。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英语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附件2:《2021年内蒙古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英语高级培训班培训方案》
附件3:《2021年公派出国留学英语高级班报名表》
人事处
2021年6月23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收集在职教职工电子版照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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