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1】37号,转发给你们,有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请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并于5月20日将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人事处(行政楼412室)。
附件1:《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1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附件3:《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附件4:《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人事处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