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上午,学院召开了2023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会。党委书记、职称评审委员会主任曹红,党委副书记、院长、职称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张玉柱,职称评委会成员党委委员、副院长李占岭和校内外25名评审委员会评委参加了此次评审会议,纪检处、人事处、教务处、发展规划与科技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职称评审委员会主任曹红主持。
会上,人事处、教务处、发展规划与科技处负责人汇报了申报人员资格审核和赋分情况。曹红书记肯定了人事处、教务处、发展规划与科技处在前期所做的基础性工作,为召开职称评审会夯实了基础。曹红书记指出,职称评审工作是关系学院教师切身利益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关系着广大教师职业发展等切身利益,也是关乎学院师资队伍稳定、长远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她就评审会提了五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把握导向作用,积极、严肃、有序地开展职称评审工作,通过职称评审这一平台,展现教师风采。二要突出教育教人实绩。要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注重对履责绩效、创新成果、人才培养实际贡献的评价。三要充分参考专业建设、提质培优和“双高”建设,形成“向教学一线倾斜、向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倾斜、向一线做项目的人员倾斜”的导向作用。四要科学实行分类评价。按照分类分层评价标准,掌握理解评审条件和相关政策,认真细致地审核材料、全面、科学、准备地给出评审意见。五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评审程序。严守评审纪律、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证评审工作质量。
会上,评委会评委对申报人员的材料以及前期打分情况进行了审阅和评议后,对申报人员开展了综合评分和投票表决,当场宣布结果。学院纪委对评审会各环节进行了全程监督纪实,将评审结果按规定要求和程序公示。
此次评审工作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教育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及学院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相关安排,于6月中旬开始,前期已完成了线上注册申报、线下提交材料、审核申报材料、说课评价、代表作成果答辩、量化评价等程序。
今后,学院将继续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坚持师德第一标准、突出教育育人实绩、科学实行分类评价、持续创新评价方式,严格规范评审程序,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指挥棒”作用,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助推学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人事处
202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