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二级学院(部):
现将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6〕7号)转发如下,请认真组织学习,确保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及时掌握呼和浩特市最新政策要求。
继续教育学习是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职称申报及年度考核的必备条件。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传达文件精神至全体人员,统筹组织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确保年度学习目标按时达标。
我校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与专业科目培训,拟于上半年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公告,请密切关注。
附件: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