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因今年我区职称改革政策变化较大,需提前让教师学习文件,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38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22〕3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便于广大教师了解我区最新职称改革政策。
最新职称改革文件都已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更新,可上网查阅。
人事处
2022年6月13日